韩国女子组合Kara四名成员韩胜妍、具荷拉、郑妮可、姜智英19日通过法律代理人状告经纪公司DSP娱乐,称她们与DSP公司之间已经没有了最基本的相互信任,要求DSP公司今后不得再干涉她们的演艺活动。
韩胜妍等四人的法律代理人在诉状中称,韩胜妍等Kara四名成员为了维持与经纪公司的关系,至今做了各种努力。但经纪公司却滥用地位和权力,强迫Kara参加各种她们不愿意参加的演艺活动,而且通过人格侮辱以及强迫签约等手段,让Kara成员们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折磨。鉴于和经纪公司的矛盾已经到了无法解决的地步,韩胜妍等Kara四名成员只好通过诉讼解除与经纪公司的所属协议。
韩胜妍等四人的法律代理人表示,DSP公司一直把Kara当成赚钱的工具,从来没有为她们考虑过,如果不是与经纪公司的矛盾实在无法解决,韩胜妍等人也不会选择Kara在日韩两国人气最高的现在提出解约。
据悉,韩国相关法院已经接收了Kara提交的诉状,而DSP公司方面则暂时还没有对这次事件表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