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素熙2013年7月与原经纪公司签订了有效期7年的所属协议。同年10月,负责为宋素熙开车的经纪公司职员A某卷
入性侵案,宋素熙要求经纪公司替换掉A某却遭到公司无视,第二年2月,宋素熙的父亲成立了自己的经纪公司接管
宋素熙的演艺事务,随即宋素熙的经纪公司向法院起诉宋素熙,要求她支付6亿4000万韩元违约金。
入性侵案,宋素熙要求经纪公司替换掉A某却遭到公司无视,第二年2月,宋素熙的父亲成立了自己的经纪公司接管
宋素熙的演艺事务,随即宋素熙的经纪公司向法院起诉宋素熙,要求她支付6亿4000万韩元违约金。
在今天的庭审中,法官表示,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经纪公司是用的欺诈手段欺骗宋素熙签约,因此宋素熙在协议有效
期内通过别的公司进行演艺活动违反了她与原经纪公司的协议,因此应支付3亿韩元赔偿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