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名词的概念
名词表示人、事物的名称。如:
아버지(父亲),작업 반장(作业班长),공기(空气),벼(稻子),천진(天津)。
名词还表示抽象的事物,即表示某些现象、事件或者行动、状态、性质的名称。如:
혁신(革新),규율(纪律),운동(运动),모순(矛盾),노선(路线),사상(恩想),
행복(幸福),친선(友谊),생각(想法),웃음(笑),기쁨(喜悦),속도(速度)。
二、名词的种类
(一) 活动体名词和非活动体名词
名词根据它所表示的对象的性质分为活动体名词和非活动体名词。
1、活动体名词表示人或动物的名称。如:
사람(人),선생(先生,老师),이사장(董事长),노동자(工人),이백(李白),
소(牛),개(狗),새(鸟)。
2、非活动体名词表示没有活动能力的具体事物、植物或抽象事物的名称。如:
교실(教室),돌(石),자동차(汽车),도시(城市),풀(草),나무(树),꽃(花),
봄(春),기쁨(喜悦),견해(见解),승리(胜利)。
(二) 完全名词和不完全名词
名词按照其语法功能分为完全名词和不完全名词。
1、完全名词有一定的独立见习生性,在句子中能单独形成为句子成分,一般名词都属于这一类。如:
선생님은(이) 학생들에게 한국어을 가르칩니다. 老师给学生教韩国语。
노동자들은 나라의 주인입니다. 工人是国家的主人。
其中的“선생님”,“ 학생”,“ 한국어”,“ 노동자”,“ 나라”,“ 주인”,都是完全名词。
2、不完全名词在句子中不能单独形成句子成分。它前面必须附加修饰,才能作句子成分,大多数不完全名词的意义十分抽象,它必须和某些规定词尾结合,有的还要加谓语才能表示某种意义。如:
모든 것을 조국에 바쳤다. 把一切献给祖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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저는 그림을 그릴줄 모릅니다. 我不会画画。
누가 갈 수 있습니까? 谁能去?
这里“것”,“데”,“줄”,“수”都是不完全名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