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单元音
ㅏ ㅓ ㅗ ㅜ ㅡ ㅣ ㅐ ㅔ ㅚ ㅟ
a eo o u eu i ae e oe wi
2. 双元音
ㅑ ㅕ ㅛ ㅠ ㅒ ㅖ ㅘ ㅙ ㅝ ㅞ ㅢ
ya yeo yo yu yae ye wa wae wo we ui
*注释1:即使‘ㅢ’以‘ㅣ’发音,也要标注为‘ui'。
例:광희문----Gwanghuimun
*注释2:长元音不做另行标注。
第二条 辅音用以下方式标注。
1.破裂音
ㄱ ㄲ ㅏ ㄷ ㅌ ㄸ ㅂ ㅃ ㅍ
g,k kk k d,t tt t b,p pp p
2.破擦音
ㅈ ㅉ ㅊ
j jj ch
3.摩擦音
ㅅ ㅆ ㅎ
s ss h
4.鼻音
ㄴ ㅁ ㅇ
n m ng
5.边音
ㄹ r,l
*注释1.‘ㄱ,ㄷ,ㅂ’在元音前面时,标注成‘g,d,b';在辅音前面或在词尾时,标注成’k,t,p'.
*注释2.‘ㄹ’在元音前面时,标注成‘r';在辅音前面或在词尾时,标注成‘l';但是‘ㄹㄹ’时,要标注成'll'。
第三章 标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
第一条 有变音现象时根据下列各项标注。
1.辅音之间产生同化时,按实际发音标注。
2.产生‘ㄴ,ㄹ’的添加音时,按实际发音标注。
3.做韵尾的辅音‘ㄷ,ㅌ’与元音‘ㅣ,히’结合发出‘ㅈ,ㅊ’音的时候,按实际发音标注。
4.‘ㄱ,ㄷ,ㅂ,ㅈ’和‘ㅎ’结合产生爆破音时,按实际发音标注。但是体词中‘ㄱ,ㄷ,1ㅂ'后面跟着‘ㅎ’的时候要把‘ㅎ’表示出来。
*紧音化现象不做表示。
第二条 容易引起混淆的音节中夹注(-)符号。例:jung-ang,duman-gang,ban-gudea
第三条 表示固有名词的时候,第一个字母要用大写字母标注。
第四条 人名的姓和名之间要隔写。名字以连写为原则,但允许音节之间加(-)作为连接的表示。
1. 人名中变音现象不做标注。
2. 姓氏的标注方法另做规定。
第五条 ‘道,市,郡,区,邑,面,里,洞’等行政区域的单位和‘街’各以‘do,si,gun,gu,eup,myeon,ri,dong,ga'来标注,且前面加一个(-)。变音现象不做标注。
*注释:‘市,郡,邑’的行政区域单位可以省略不标。
第六条 自然地域名称、文化节名称、人工制造物的名称不加(-)。
第七条 人名、公司名、团体名可以沿用原先的标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