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6日,韩国法律界透露,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单独法官金汉哲(音译)以涉嫌恐吓和违反《犯罪收益隐匿限制法》为由,对中国人刘某(22岁)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288万韩元。
据悉,刘某将裸聊犯罪团伙在韩国国内赚取的犯罪收益非法兑换成人民币,并将资金转移至国外而被起诉。
警方调查结果显示,刘某于2021年在某中国留学生群聊中认识了A某,并收到了A某一起参与犯罪的提议。
A某主要在韩国成人聊天网站上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活动,在收到女性裸体照片后,会威胁把照片散步出去,并以此来进行电信诈骗。
刘某负责将A某的诈骗勒索的钱汇入冒名账户,并帮助A某将其兑换成人民币,之后以存款额的2%-3%来赚取手续费。
此外,刘某还以非法转账的方式替其他中国留学生代缴学费,并收取了对应的人民币。
调查显示,从2023年1月到4月为止,刘某共计代缴了6800万韩币的学费,并从A某处收取了1.58万元人民币的手续费。
裁判部指出:“刘某在意识到换汇的钱是非法收益的情况下,为了赚取手续费,还是参与了A某的犯罪,特别是聊天诈骗是以不特定多数受害者为对象进行的犯罪,造成了庞大的损失,危害非常大。”